在集合论中,一组集合的并集(union)是由这些集合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除此之外不包含其他元素。对于两个给定的集合A, B,把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两个集合全部元素加起来的全部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并集,记作A∪
把方程变成X= 的形试,比如 X+2=2+3,要变成X=的形试就要把 X+2= 里的+2移到 等号右 边,写成X=2+3-2 。这个原理其实就是方程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一个数 方程不变的原理:X+2=2+3X+2 (-2)=2+3(-2
不等式传递性如果 a > b and b > c; 那么 a > c如果 a < b and b < c; 那么 a < c 如果 a > b and b = c; 那么 a > c如果 a < b and b = c; 那么 a
对称差集:集合A与集合B的对称差集定义为集合A与集合B中所有不属于A∩B的元素的集合,记为A△B,也就是说A△B={x|x∈A∪B,x∉A∩B},即A△B=(A∪B)—(A∩B).也就是A△B=(A—B)∪(B—A)很明显,对称差集运算满
立方和是数学公式的一种,它属于因式分解、乘法公式及恒等式,被普遍使用。立方和是指一个立方数,加上另一个立方数,即是它们的总和。例如:1³ + 2³ + 3³ + 4³ = 1 + 8 + 27 + 64 = 100.连续自然数立方和公式
子集定义:一般地,对于两个集合A,B,如果集合A中任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中的元素,我们就说这两 个集合有包含关系,称集合A为集合B的子集(subset)。记作: A⊆B(或B⊇A)读作:“A包含于B”(“B包含A”)A ∪ B =
加法:如果:X > Y,那么X + Z > Y + Z ,如果:X < Y,那么X + Z < Y + Z 减法:如果:X > Y,那么 X - Z > Y - Z,如果:X < Y,那么X - Z < Y - Z 乘法:如果:X >
判断一个二次根式是否为最简二次根式主要方法是根据最简二次根式的定义进行,或直观地观察被开方数的每一个因数(或因式)的指数都小于根指数2,且被开方数中不含有分母,被开方数是多项式时要先因式分解后再观察。例:√8、√18、√32、√2、3√3
例子:变量:x,y,z变量值:10,20,60最简表达式:x+y+(2*z)规则:2x 用 2*x代表x2用 x ^ 2代表 log, sin,cos 用 log(x),sin(x),cos(x)代表
一般地,记A,B是两个集合,则所有属于A且不属于B的元素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减集合B(或集合A与集合B之差),类似地,对于集合A、B,我们把集合{x∣x∈A,且x∉B}叫做A与B的差集。
二元一次方程计算器公式a1X + b1Y = c1a2X + b2Y = c2结果:X=(c2b1 - c1b2)/(a2b1 - a1b2)Y=(a1c2 - a2c1)/(b2a1 - a2b1)
质数(prime number)又称素数,有无限个。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如果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除0以外)的数称之为素数(质数);否则称为合数。根据算术基本定理,每一个比1大的整数,要么本身是一个质数,要么可以写成一系列